报警的故事
2006-12-1 15:37:53
|
背景: 2006年11月29日19时39分左右 某学校办公室 报警人L先生;110女接线员;某派出所民警 喂,110服务台吗? 是的,请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吗?(声音甜美,令人心旷神怡) 我是XX学校的,与我们一墙之隔的XX路边上几户别墅人家养的狗不断的狂吠,已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师的办公环境。请求帮助解决。 请稍候,我给你接某派出所。 好的。 喂,有什么事吗? 我是XX学校的,与我们一墙之隔的XX路边上几户别墅人家养的狗不断的狂吠,已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师的办公环境。请求帮助解决。 哦,这事不归我们管。 那我们找谁呀? 你们可以找城建、环卫、文明办、打狗办…… 这事不归你们管,国家把你们养起来干什么的? 那我总不能把狗关进牢监吧! 这事你们要出警的。那些部门有些已经撤消,有些…… …… 请问警察先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吗? …… 如果你们没有这部法律,我给你们送一套来怎么样? ……(挂了电话) 对不起,我们会处理的。 谢谢,我们等待你们的处理意见。 ……(挂了电话) 大约过了10分钟,一辆警车呼啸而来,别墅里的狗整齐列队,以最凄厉的声音迎接警察先生的到来。数分钟后警车悄然而去,别墅里的狗以更为热烈的声音欢送警察先生离去。此后至今,涛声依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 ||||
| ||||
- 上一篇:遂昌中学隆重召开高三年级家长会
发表评论:
About Me
Categories
Calendar
User login
Entries
Replies
Leave Words
Links
Information
Designed By ShineBlog.com

